Q1.什麼是期貨

A1.期貨是一種標準化的契約,例如,台灣的股價指數期貨是以台灣發行量加權指數為標的,交易人依預測加權指數將上漲或下跌,去期貨市場做多或放空指數,來賺取點數差價。

 

Q2.如何買賣期貨?

A2.首先要在合法的期貨商處(如統一證券及統一期貨)開立期貨帳戶,然後將保證金存入其指定帳戶中(統一於結算銀行的期貨客戶保證金專戶),即可用網路下單或電話

、現場下委託之方式,將帳號、戶名、買進或賣出、契約月份、數量、價格告知營業員即可。

 

Q3.期貨有何商品?

A3.分為股價指數期貨與選擇權類、個股期貨與選擇權類、商品期貨與選擇權類、匯率期貨與選擇權類,未來將陸續推出其他商品。

 

Q4.股票與期貨有何不同?

A4.簡單的說,期貨交易不論買或賣均需先繳交保證金,其金額約為合約總值的8-10%,也就是說,交易人最大可將信用擴張為12.5倍,來從事股票交易;比目前股市只能運用1-2倍的信用來作比較,代表交易人可以以小錢去交易更多量的股票。

 

Q5.交易期貨至少需要多少資金?

A5.期貨交易需先繳交期交所規定之原始保證金,以目前指數在9000點,期交所最近一次公告的原始保證金為83,000元。換言之,交易人若要買或賣一口期貨合約,至少要準備83,000元以上。

 

Q6.期貨交易手續費及稅要如何計算,聽說比股票交易貴?

A6.不論買或賣一口期貨合約,單邊手續費若為1000元,若以6000點買進一口,手續費率為合約的1000÷(6000×200)=0.083﹪,比股票的0.1425﹪來得低。而期交稅為合約值的十萬分之2,亦比股票交易稅千分之3便宜。

 

Q7.從事期貨交易風險是否高於股票?

A7.因期貨概為保證金交易,期貨風險高低,是以所繳保證金多寡來決定

 

 

Q8.期貨交易有無保障?

A8.只要交易人在合法之期貨商或可接受期貨委託的證券商(如統一證券集團所屬之統一證券及統一期貨)開戶交易,交易人所下的委託單一定是在期交所撮合,成交後也受期貨交易所結算機構背書保證,交易人絕對能得到其應得的保障。

 

Q9.期貨可否當日沖銷?

A9.只要保證金足夠並符合部位限制,期貨是可以無限制的作當日沖銷,當然無股票限資、限券之問題。

 

Q10.什麼是每日結算?

A10.當交易人買或賣期貨合約,若當日未沖銷其原部位,則收完盤後要依照期交所公布之結算價,與交易人之原成交價做差價之計算(結算),一有損益馬上會在交易人權益數上做調整。例如,交易人在盤中於9,000點放空一口期貨,且未作當沖,期貨指數收盤價在8,900點,則交易人賺了100點計20,000元,扣除手續費(NT$1,000元)及交易稅(NT$36元)後,交易人權益數即增加了18,964元。

 

Q11.什麼是新倉、平倉?

A11.當交易人買賣期貨合約時,若帳戶中原本無部位,則此時新成交的委託單即為新倉。若將原有部位沖銷,則為平倉。

 

Q12.期貨交易是否可以跟股票一樣作長期投資,每年有配股配息?

A12.期貨合約有到期日限制,到期後合約自動消失(現金結算)或辦理交割,故若是想要長期投資,則需進行換月的動作,也就是繼續買或賣尚未到期的期貨合約。另外交易人所繳交之保證金只是保證有資格從事期貨交易,並非如股票可參加股東大會或除權、除息,因此也就沒有所謂配股、配息。

 

Q13.期貨的到期日如何計算?

A13.以台灣股價指數期貨來說,每個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為當月期貨合約到期日,例如2001年四月份的期貨合約,到期日為2001年4月18日。

 

資料來源:統一期貨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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